国家开放大学毕业论文 (设计)教学工作规范
毕业作业(设计)是根据专业教学的要求,对学生所学知识和理论进行综合运用的培训,旨在培养学生的专业研究素养,提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学生的创新意识和专业素质得到提升,使学生的创造性得以发挥。
1.选题原则
选题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以学生所学专业课的内容为主,不应脱离专业范围,要有一定的综合性,具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题目大小适中,对实际工作有一定指导意义;应结合当前科技和经济发展,尽可能选择与社会发展及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工作相结合的题目。
2.指导教师
指导教师条件:
(1)具有认真的工作态度、丰富的专业知识和较高的业务水平,熟悉电大教学情况。
(2)具有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3年以上相应专业教学经历。
(3)专科毕业作业指导教师条件可视具体情况适当放宽。
各教学点应将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名单报电大分校初审,经省级电大复审后确定(见附录2)。
(3)答辩委员会
A.人数须为3人及以上单数,由具有相应专业较高业务水平的专家组成。成员须具有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不少于1名。
B.主要职责:监督检查并解决答辩过程中出现的专业学术问题,对当地有争议的答辩成绩进行审议。
(4)答辩小组
A.人数须为5人及以上单数。小组成员结构:答辩主持人1名(具有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持有中央电大颁发的答辩主持人资格证书),答辩教师若干名,秘书1名(具有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负责汇总答辩题目及答辩评语、成绩);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不少于两人。
B.指导教师在其本人指导的学生进行答辩时,不得担任该答辩组成员。
C.主要职责:根据学生答辩情况和文字材料,为学生评定答辩成绩和毕业实践成绩。
(5)答辩教师
具有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相应专业教学和研究工作经验。答辩教师应审阅参加答辩的学生撰写的毕业论文(设计),并依此提出问题,对学生答辩情况进行现场点评。
(6)答辩程序
A.答辩教师审阅参加答辩的学生毕业论文(设计)。
B.答辩主持人宣布答辩程序和要求,确定答辩人抽取方案。
C.答辩人用10~15分钟介绍毕业实践研究概况及毕业论文(设计)主要内容。
D.答辩教师审查判断毕业论文(设计)的真实性,在答辩人的研究范围内,当场提出3~5个相关问题,由答辩人答辩。
E.答辩教师对答辩人答辩的情况进行当场点评,并给出答辩评语和答辩成绩,记入《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论文(设计)评审表》(见附录4)。
5.成绩评定
(1)本科专业的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由指导教师在学生完成文字材料撰写后,根据《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论文(设计)初评成绩评分标准》(见附录6),以百分制给出初评成绩。
(2)答辩结束后,由答辩主持人组织答辩教师对学生答辩过程进行评议,根据《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评判标准》(见附录7)给出最终答辩成绩。
(3)凡文字材料未达到基本要求、抄袭造假者,按不及格处理。
(4)凡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未达60分或要求重做者,可根据所在教学点实践教学安排计划,在学籍有效期内进行。
6.抽查与评议
省级电大根据本省实际,按适当比例组织对反映学生实践成果的文字材料和影响学生成绩的毕业实践各环节工作进行抽查复审及评议,写出分析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