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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的反倾销机制

  摘要: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我国与全球各国之间的贸易往来变得越来越频繁,其中的农产品国际贸易在快速增加,如此一来,我国在国际贸易之中的地位得到了极大地提高,农产品的进、出口额始终位居全球前列,这样一来就很好地推动我国经济的发展。但是,近年来我国诸多农产品出口遭遇到进口国出台的反倾销调查。如今,反倾销已发展成为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的首要障碍。本文阐述了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和反倾销现状,分析了中国农产品对外贸易遭遇反倾销调查的原因,并提出了完善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反倾销机制的几点措施。


  关键词:农产品国际贸易反倾销


  农产品行业的发展对于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农产品企业的发展归根到底还是要依靠贸易。但是,在世界经济一体化的新形势下,虽然全球贸易的规模在持续拓展,但是贸易的环境也在持续恶化,各类贸易摩擦持续加剧,导致反倾销调查成了一些国家经常使用的贸易制裁措施,从而极大地制约了农产品企业国际贸易之发展。值得关注的是,我国农产品业国际贸易受到的反倾销制裁正在变得越来越频繁,加上我国国内农产品行业之中的低价恶性竞争,导致我国农产品贸易形势十分严峻。所以说,在反倾销持续加温和世界经济有待于进一步复苏的大环境之下,我国必须健全农产品行业对外贸易的反倾销机制,从而切实保障我国农产品行业甚至国家的安全。


  一、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和反倾销现状


  1.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现状。依据农业部的数据,2016年我国农产品进出口额1845.6亿美元。其中出口729.9亿美元,进口1115.7亿美元,贸易逆差385.8亿美元。如今,我国已跻身全球前五大农产品进、出口国行列,亚、欧以及北美洲則是进口中国农产品最多的三大洲,大约占了90%以上的市场份额。当然,中国农产品的出口市场也实现了多元化的发展,东盟国家、俄罗斯以及拉美等新兴国家市场的出口份额正在持续增加。大蒜、苹果、茶和白酒等属于我国最主要的出口类农产品,而罐头与禽肉深加工产品等的出口额度也在不断地增加。在我国众多的农产品出口企业之中,民营企业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可以说是占据了出口份额的半壁江山,出口增速也远超国有以及合资企业。


  2.我国农产品遭到反倾销调查现状。反倾销主要是指一个国家针对别国商品在本国市场之中所实施的倾销行为而实施的抵制举措。通常均是在现有的进口税前提下再行增加附加税,以求提高整体销售的价格。自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以来,我国所出口的农产品受到的反倾销调查超过了四十件,对中国农产品贸易出口企业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所以说,中国农产品出口企业所面对的是非常严峻的贸易壁垒。在对中国农产品实施反倾销调查的主要是西方发达国家,但发展中国家近年来所提出的反倾销调查也在逐步增加,这就一定要引起我国政府部门以及相关农产品国际贸易企业的充分重视。


  二、中国农产品对外贸易遭遇反倾销调查的原因分析


  1.反倾销已经发展为利用贸易保护主义排挤别国的常规性武器。倾销是指人为地把自身产品通过低于正常价值的不正常的价格在其他国家销售,并对别国造成或者将要造成极大危害的一种行为。在全球化时代的对外贸易中,实施倾销的动机多种多样,然而无论是出于哪种动机,其在本质上均属于不公平贸易举措。反倾销虽然是世界贸易组织所许可的一种反对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国际性通用规则,而且反倾销自身也是一种非常正常的保护本国贸易的方式,其具备了形式合法、保护时间长且不容易受到报复等鲜明特征。然而,如今反倾销却成了部分西方国家排挤别国商品的一种工具。


  2.农产品出口企业的自身因素。因为我国部分农产品企业看到某种农产品在市场上有较高的利润,就会盲目地扩大生产,导致该农产品的产量大面积地增加。然而,我国的农产品出口企业却往往缺少对于国际市场的精准把握,无法做到按照国际农产品市场以及农产品进口国的实际需求,对自身的农产品出口价格以及数量进行合理的调整,往往会造成农产品出口的数量大量增加,以至于让进口国的市场出现大量饱和,这样一来所造成的后果就是农产品价格直接下降,而且也提升了该国对我国农产品实行反倾销之概率。


  3.我国农产品出口结构不够均衡。一方面体现在农产品的结构出现失衡。我国所出口的农产品大部分属于劳动密集型产品,其附加值相当低,如大蒜,通常只是进行简单地去泥与剥皮即对外出口。尽管存在比较优势,但还是容易对进口国带来实施低价倾销的感觉。另一方面是市场结构出现失衡。我国所出口的农产品,其主要目标市场还是西方发达国家,这就会造成出口太集中,以至于会冲击到这些国家的市场秩序以及其农产品生产者之切身利益,导致其提出各项反倾销措施。


  4.我国农产品企业应诉不够得当。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企业往往会缺乏足够的主体意识。例如,一次美国对我国大蒜实施反倾销调查之时,由于我国相关农产品企业未能及时应诉,其后果我国只能被迫接收商品自身价值370%的高额反倾销税,进而造成我国大蒜只能退出该国市场。同时,我国农产品企业应用相关法律法规也不够娴熟,突出表现为我国部分农产品出口企业甚至是部分专业律师对于国际反倾销法律法规不够熟悉,因而在反倾销应诉中难以发挥出自身的积极作用,导致我国农产品频频被别国征收高额反倾销税。当然,农产品反倾销应诉的费用也相当高。因为谁应诉、谁受益之原则尚未得到较好地履行,以至于我国部分农产品出口企业对参与反倾销应诉没有足够的主动性。


  三、完善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反倾销机制的几点措施


  1.全力以赴力争市场经济国家的合理待遇。如今还有一些国家尚不认可我国在全球贸易当中所具有的市场经济国地位,导致我国在遇到反倾销之时会处在十分被动的地位上。所以,一旦需要解决我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之问题,依然需要开展大量艰苦卓绝的工作。我国不仅应当不断深化健全完善市场经济机制,努力推动深化改革,从而进入到真正意义上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代之中,而且政府还应当不断提高交涉的力度,持续澄清有关的问题,就如同争取进入世界贸易组织一样来进行努力,推动别的国家承认中国具有完全的市场经济国家地位。


  2.健全我国农产品反倾销预警体系。应当在全国范围之中创建统一化的农产品反倾销监控与预警体系,实时化地监控我国农产品进出口的数量以及价格、农产品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等各类重要的参数,并且适时予以发布相关预警性信息,从而为我国农产品企业更为有效地应对反倾销调查进行必要的指导。反倾销预警体制之成立,可依托于农产品行业之中的重点企业,在政府相关部门的精心指导之下,全力发挥相关行业协会所具有的整体协调功能,逐渐形成从生产、消费至价格变化的全面预测与分析系统,从而为我国反倾销预警体系建设提供实施决策的依据。


  3.提升我国出口农产品的技术含量。要致力于打造符合我国自身特点的农产品优质品牌。为了提升我国出口农产品的整体技术含量,创建符合我国自有特点的高档次农产品品牌。为此,要实施国际市场行情的调查,不断提升我国农产品的整体质量以及附加值,全面开发符合国际市场实际需求的各类农产品,并且找准农产品出口的目标市场,快速调整出口农产品的结构以及数量,从而将农产品出口至需要最为迫切的国家去。同时,我国农产品龙头企业还一定要以高科技为主要依托,对准备出口的农产品实施全方位的深加工,并且努力打造具备鲜明中国特色自有的农产品品牌。


  4.要提升政府部门进行交涉的力度。因为世界贸易组织以缔约方政府为其主体,故应当全力保护本国农产品出口企业尽可能地少受不够公正的反倾销侵害,所以说政府就具有了十分关键的作用。所以,我国的政府部门必须增加与国外相关机构的交涉强度,努力争取那些国家取消对我国所给予的不够公正的待遇,并且对我国所出口的农产品和别的市场经济国出产的农产品保持一致,用一样的标准来确定合理的价格。


  5.要全力发挥行业协会的有效作用。行业协会在替代遭遇反倾销指控的企业提出申诉与进行应诉等方面具备了无法取代的重要作用。我国的各类行业协会主要是由以前的行业主管部门变更而来的,具有极强的行政色彩,十分不利于农产品企业更好地应对西方发达国家倾销农产品的行为。所以,切实调整各行业协会的实际定位,切实承担起具体指导与组织反倾销调查的责任,既有理又有节地进行指控,并且积极提供人、财、物力以及技术层面上的大力支持。


  6.农产品出口企业应当敢于堂堂正正地应诉。对别国提起的反倾销案进行应诉的成本尽管相当高,但是一旦不去應诉或者不及时进行应诉,这些农产品出口企业自然就会在缺席的情况下被裁决,其结果是只能被迫接受非常高的税率,导致被反倾销的那部分农产品难以再出口,这肯定就会对一部分农产品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造成了十分不好的影响,而进行应诉的企业则有可能在诉讼中得胜或者得到单独关税的待遇。


  7.要通过自律进行严格的自我约束。这可以说是妥善应对反倾销的一项治本策略。我国的农产品企业一定要切实控制好出口农产品的具体价格标准,让其能够和相互竞争的农产品出口产品的价格水平彼此接近,特别是要让其和竞争国农产品的价格相接近。当然,还应切实控制好出口农产品总量的变化,切不可让某一种农产品在短时间之中就大幅度或者成倍地增加。笔者注意到,大量农产品反倾销案例均和出口农产品的价格太低且量过大具有极大的关系。所以,农产品出口企业必须增强自律意识,更加公平和有序地开展农产品国际贸易,这就能够在最大限度上避免出现来自别国的反倾销指控。


  四、结语


  综上所述,政府部门应当充分应用法律法规以提供政策上的积极支持;行业协会应当积极组织与协调农产品组织以创建预警体系,进而提高农产品企业的应诉能力;应诉农产品企业应当妥善应用差别税率,落实农产品出口的多元化策略,从而突破反倾销贸易壁垒。政府、行业协会以及应诉企业要切实加强联动,任何一个机构一旦脱离了别的部门的大力配合,均无法在应诉中得到更好的效果。有鉴于此,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要应对好反倾销调查,必须得到政府部门、应诉农产品出口企业以及行业协会等的积极配合,才能推动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取得新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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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杨建成(1981.12—)男。民族:汉。河南确山。学历:硕士研究生。毕业院校:江南大学。讲师。研究方向:国际贸易与现代物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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