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是互联网的时代,任何行业的发展都应具备“互联网+”的运营思维,否则将会在日趋激烈的行业竞争中落败。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物流体系的完善,电子商务运营模式已成为医药企业的重要营销方式,其中B2C(Business-to-Customer)医药电子商务模式是最为常见的。B2C医药电子商务模式也称“商家对接客户”模式,是众多医药电子商务的一种,是在传统医药产业结合线上互联网技术和线下物流渠道形成的新型营销方式。B2C医药电子商务从企业采购、生产、管理、营销以及售后等各个环节对传统医药行业的运营模式进行改造,大大提高了医药企业的运作效率,降低了医药企业的营销成本。由于我国医药电子商务起步较晚,其管理体制、运营模式、规范机制均不健全。在传统零售模式成本高涨的背景下,分析我国B2C医药电子商务模式的发展现状和问题,探究完善我国医药电子商务的发展对策,对促进我国医药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二、我国B2C医药电子商务模式存在的问题
1.消费群体对B2C医药电子商务模式的信任不足。不可否认,电子商务虽在我国有着迅猛的发展,但是消费者对电子商务的产品质量与安全仍存在担心和质疑。特别是医药产品关系到消费者的人身安全,使得其对医药电子商务抱以谨慎和犹豫的态度。消费群体对B2C医药电子商务模式的信任不足是当前B2C医药电子商务模式面临的关键性问题。相关研究显示,虽然我国医药电商规模年均增速非常高,但药品网络销售约占零售市场销售比例非常底。
2.医药企业对B2C医药电子商务模式的管理不善。毫无疑义,医药企业的管理不善是当前B2C医药电子商务发展的关键性问题。首先,医药企业对电商战略缺乏全局性思考,即便是OTC产品通过网上销售的也仅点极小的比例,医药企业普遍担心网络渠道对传统渠道的冲击,无法有效进行价格管控。企业高层普遍对电子商务发展现状和趋势缺乏判断。其次,医药企业仍缺乏专业的电商人才团队,导致医药企业即使建立电商平台,也由于人才的匮乏而市网络营销计划落空。
3.政府部门对B2C医药电子商务模式的监管滞后。众所周知,我国B2C医药电子商务模式的政策壁垒较多。截止2014年12月31日,CFDA共发放371张《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其中网上零售类B2C证书(即C证)272家,真正开展业务的不超过120家,营业收入在百万元级别以上的只有50家左右。与此同时,当前我国药品最主流的销售途径――医院销售,往往需要通过招标方式入围,医药企业无法自主进行网上销售,国家政策尚不允许处方药在网上进行销售,老百姓无法从网上购买处方药。
三、完善B2C医药电子商务模式的对策探讨
1.建立医药电子商务经营信用体系,加大B2C医药电子商务营销宣传。要消除消费者对B2C医药电子商务产品的安全顾虑,主要要从医药企业信用管理和医药电子商务营销两个方面入手。一方面,要建立B2C医药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对于制假、售假的医药企业给予严厉的处罚,对存有不良销售记录的药企给予终身禁止电商销售的处罚。另一方面,要加大对B2C医药电子商务的合法性宣传,使普通消费者对B2C药品电子商务有个正确、全面的了解,以期减少消费者对B2C药品电子商务的非理性质疑。
2.强化医药企业电子商务管理能力,提高B2C医药电子商务服务水平。强化B2C医药企业电子商务管理能力是医药企业走出电商销售困境的核心举措。第一,医药企业管理层要充分认识到电商发展战略的重要性和趋势性;第二,医药企业要抓紧培育医药电子商务人才,打造一支专业水平高、业务素质好、执行能力强的医药电子商务人才队伍;第三,医药企业发展B2C电子商务,不仅要注重医药产品的质量保障,更重要的是要改善营销人员在药品销售过程中的服务态度,提高药品售后处理过程中的服务水平。
3.完善医药电子商务监督管理制度,规范B2C医药电子商务日常运作。政府在B2C医药电子商务的发展过程中要充当好引导和监督的双重角色。首先,政府既要鼓励医药企业运用电子商务的销售模式,但同时又要在减少审批手续的前提下提高医药企业网络销售的准入门槛;其次,对于药品的网络销售,要转变当前“只重准入审批,不重日常监测”的监管模式,要对B2C药品电子商务实行常态化监管,增大对违法药品网络销售的打击力度,规范B2C医药电子商务的日常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