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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劳动法视角下新生代农民工权利缺失问题

  摘要农民工属于特殊社会群体,主体性与社会性非常强,新生代农民工在权利方面存在着缺失。城市化发展进程不断加快促使农民工在城市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国家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旨在于改善农民工权利,农民工权利保护非常重要。本文对新生代农民工权利缺失问题作了分析,提出了新生代农民工权利缺失问题解决对策,为有效解决农民的权益问题提供保障。


  关键词劳动法新生代农民工权利缺失问题


  作者简介:段凯,黄河科技学院讲师,研究方向:法学理论、劳动法学、经济法学。


  中图分类号:D922.5文献标识码:A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09.095


  一、前言


  所谓权利,实际上就是国家通过法律行使所赋予主体,主体为了能够实现自身的利益,要求他人能够具备一定行为能力或者是不为一定的行为能力,社会承认权利主体利益获取合理性。农民工是目前城市发展主流群体,新生代农民工属于城市中较为特殊社会群体,同第一代农民工相比,新生代农民工群体特征非常显著,也就是重视自我价值以及权利意识增强。从目前来看,考虑到中国社会制度方面因素与中国政策方面因素,新生代农民工无法享受与城市居民相同权利,目前制度框架下仍然存在着非常严重的权力缺失问题。


  二、新生代农民工权利缺失问题


  (一)缺失政治权利


  新生代农民工在社会实践、政治权利、权益表達等方面存在着空间不足问题,仍然存在着摒弃政治话语风险。新生代农民工缺失政治参与权。所谓政治参与权,实际上就是普通公民能够参与到制定公共政策方面权利,旨在于通过政府保护与社会保护来保护自身权益。新生代农民工需要从两方面来考察其政治参与权,公民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公民生产生活中所应该行使的公民权利。新生代农民工流入地是在体制外,社会地位并不高,边缘化问题非常严重,流入地区与工作单位对新生代农民工的认同感并不高,缺乏主人翁意识,很难参与到现代意义政治中。新生代农民工缺失政治表达权。所谓政治表达权主要就是汇集集体效应来使得政府机构能够体味到支持意向与利益要求,对政府行政具有非常大的影响,为了能够达到该种集体效应,新生代农民工自身组织需要具备合法性,这样才能够有机会行使个人政治参与权利,进而更加有效的表达个人利益诉求。


  (二)缺失经济权利


  新生代农民工经济权利包含了获取报酬权利与劳动就业权利等等。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就业权利与择业权利上具有平等性。从获取报酬与劳动就业角度分析,新生代农民工缺失就业权利。在与同城市的劳动者竞争过程中,新生代农民工不仅遭受行政性歧视,还遭受了市场上的启示,无法获得就业机会、就业安置等方面保障。新生代农民工没有城市户口,职业技能以及文化素质等方面并不高,新生代农民工就业岗位选择比较少,职业声望以及福利保障等并不是非常理想,不仅工作环境非常差,收入条件也并不是非常理想。新生代农民工缺失劳动报酬权利。为了能够保障新生代农民工能够享受劳动报酬权利,但是农民工的讨薪问题屡见不鲜,这就使得新劳动法在劳动者薪酬保障执行方面仍然存在着非常多的问题。新生代农民工缺乏劳资谈判权,若是新生代农民工利益损害较大,渠道表达与利益方面存在着不正当性,由于缺乏法制观念,文化素质并不是非常理想,不利于新生代农民工发展。


  三、新生代农民工权利缺失原因分析


  (一)权利主体主观因素影响


  权利具有无意识性。中国具有几千年的历史文化传统,但是却并没有同西方国家形成相同的自由理念、民主理念与平等理念,究其原因,平等观念与经济方式影响,新生代农民工很难享受平权的经济形态社会。中国商品经济起步相对较晚,权力无意识属于普遍的社会现象,由于历史原因以及文化原因等等,过去的问题并没有得到改善,实际的效果也并不是非常理想。农民工就业就是为了能够挣更多的钱,劳动权利方面诉求也并不高,甚至一部分劳动者认为,只要能够按时按量获取劳动报酬,但是并不是非常关注职业健康、社会保障等劳动权利。新生代农民工自幼生活在农村家庭,农民权利意识较为薄弱,从普遍意义上看,新生代农民工教育环境不理想,忽视甚至是漠视个人权利,在新生代农民工权利受到了侵犯,往往选择不抗辩或者是抗辩力量非常小,渐渐不知道自身能够享受何种权利。


  (二)历史因素影响


  我国主要采取二元分割户籍制度。新生代农民工在农民权利方面存在着缺位问题,究其原因在于城乡间二元社会结构并没有发生转变,特别是新中国成立之后,二元制度框架下,公安部门、劳动部门以及国务院等制定了一系列政策,不允许农村的剩余劳动力转移到城市,也不允许城市的用人单位招募农村的剩余劳动力,二元户籍制度对人们生产生活具有非常大的影响,同时也面临着非常巨大、非常广泛的障碍,渐渐提出自由迁徙大陆制度,但是在学生入学、招工以及部分商品购买过程中仍然受到户籍限制,户籍在人们理念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新生代农民工从劳动者权利角度来看,农民工这个称谓实际上就是二元户籍制度衍生物,农民工这个称谓实际上就带有歧视性,二元户籍制度对人们生产生活具有非常大的影响,历史因素对新生代农民工权利具有非常大的影响。计划经济、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的过渡发展使得二元户籍制度受到非常大的影响,社会资源分配方面也无法实现真正平等,也就是说,新生代农民工遭遇的权利缺失问题并不是偶然,那么就需要消除户籍制度,做好配套改革工作,否则无法实现新生代农民工与城市居民之间的待遇平等与权利平等。


  (三)制度层面因素


  由于缺乏健全法制,无法有效保护权利,否则就会使得新生代农民工权利保障陷入形式化,由于主观原因与历史原因等等,新生代农民工在法律上无法受到平等保护,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生活中面临着非常大的困境。从制度层面分析,由于立法、司法、执法等方面都存在着滞后性,法律供给方面存在着滞后性,农民工权利方面也缺乏具体规定,同时也并没有为农民工提供组织化空间,新生法律法规也并没有明确规定农民工相关法律条款,甚至一部分地方性法律中存在着农民工歧视条款,这就使得新生代农民工在执法中居于弱势地位,新生代农民工并没有得到平等对待,新生代农民工在法律维权方面意识淡薄,这就使得新生代农民工法律缺失问题非常严重。


  四、劳动法视角下新生代农民工权利缺失问题解决对策


  (一)利用法律做好权利保障工作


  为了能够保护新生代农民工劳动者权利,那么就需要做好法律保障。构建立体化、层次化法律体系,为农民各项权益提供法律保障。权益也是处于法律范畴,遵循法治为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从法治角度来看,需要提高制度方面的供给。在实践方面,《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方面的规定原则性过强并且过于宽泛,这就使得新生代农民工权利方面并没有非常明确法律保障,劳动争议案件往往很难找到适用性法律,这就使得取证工作面临着非常大的挑战。因此需要提升新生代农民工在权益保障方面的法律供给,根据新生代农民工长期存在的问题,制定新生代农民工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此外,还需要加大实际的执法工作力度,劳动监察工作部门需要加大执政为民工作力度与劳动监察工作力度,重视农民工的工资监察工作,对于恶意拖欠工资、克扣工资等行为,需要保障新生代农民工的权益,为新生代农民工维权开设绿色司法工作通道,明确新生代農民工维权方面法律援助范围,为保护农民工权益提供法律保障。


  (二)做好新生代农民工针对性培训


  新生代农民工入市,需要树立正确思想理念与文化理念,同时还需要认识到自身职业技能对其未来发展的重要影响,新生代农民工培训工作至关重要,不仅需要培训新生代农民工权利意识,还需要培训其职业技能与法律素养等等。从目前来看,由于新生代农民工凝聚性以及组织性相对较差,文化观念培训严重不足,并没有提升其权利意识、思想观念与文化理念,职业技能不足,这就使得新生代农民工并没有真正的融入到城市中,无法体面生存。考虑到新生代农民工学历相对较高,社会形势不断变化,新生代农民工文化水平仍然低于社会平均水平,法律素养不足,权利意识缺失。产业结构不断变化促使新生代农民工面临着非常大的挑战,新生代农民工需要根据市场需求来掌握新技术,政府工作部门需要注重新生代农民工培训工作,逐步提升新生代农民工素质,结合经济社会发展趋势以及产业转型特点实现人类、劳动者更好发展。


  (三)做好城市管理体制的改革


  农民工在城市生存中面临着非常大的挑战,新生代农民工也不例外,民工用工荒与新生代农民工利益诉求不足之间的巨大矛盾,这就对城市管理提出了非常大的挑战,那么就需要调整城镇管理政策,为新生代农民工融入城镇提供条件。随着住房保障法、社会保险法等相继出台,政府制定政策过程中需要考虑新生代农民工,认识到新生代农民工对中国城市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城市管理者也需要降低对新生代农民工准入门槛。考虑到中央对于进程的新生代农名工政策,需要坚持公平对待原则、合理引导原则、完善管理原则、搞好服务原则,以感恩与包容态度来对待新生代农民工,促使其能够融入到城市生活与城市管理中,培养其主人翁意识,做好发展中小城镇发展工作,为新生代农民工提供出路,同时还需要关注户籍制度改革,逐步放宽小城镇与中小城市的落户政策,同时尊重农民工城镇落户意愿,保障新生代农民工与当地城镇居民之间能够享受同等权利。


  五、结语


  城市化发展进程以及经济发展进程不断加快,新生代农民工对社会发展具有积极作用。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问题与城镇化较为严重,新生代农民工出现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社会的进步,不仅促使中国的城市化发展,还有利于实现中国的传统社会结构转型。城市化发展进程并不只是农村人口到城市人口迁移,但是整个转变过程是存在着断层,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城市产业结构的升级,不利于实现城市化发展。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工作中,由于缺乏归属感,对社会稳定造成威胁,因此,新生代农民工问题至关重要。


  参考文献: 

  [1]郭韫丽、吴青林、王小雄.保障新生代农民工信息权益视角下的高校图书馆信息服务.图书馆工作与研究.2015, 1(2). 

  [2]潘峰.是劳动关系还是雇佣关系——论退休返聘人员的平等就业.中国人力资源开发.2008(3). 

  [3]王业松.劳动法视域下新生代农民工权利缺失问题.当代青年研究.2012, 3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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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李恒江.社会融合视角下新生代农民工体育权益保障研究.沈阳体育学院学报.2015(3). 

    作者:段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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