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加强事业单位所属企业资产管理
2020-12-24 16:44:27 来源: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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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文忠 (常州市财政局 江苏·常州) 行政事业单位所属企业是指事业单位投资设立企业、主管部门直属企业、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及文化事改企等企业单位(以下简称“企业”)。这些企业的资产是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随着资产规模日益庞大,资产种类日趋繁杂,管理内容越来越丰富,管理领域越来越宽,社会的关注度越来越高。企业资产的监管,在财务管理、内控制度、收益管理以及重大资产处置等事项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加强对企业资产管理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需要,也是进一步推进事改企工作的需要,对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是启动深化改革实施工作。根据《中共常州市委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常发[2014]24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若干(意见)分工方案》的通知(常办发[2014]70号)文件精神,配合相关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做好行政事业单位所办企业改革工作,严格实行政企分开,逐步推进事企分开。 二是实行重大事项报批制度。根据《关于加强市级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实行财务年报审计报送、统计分析及企业改制、上市、发行债券、对外投资、担保、企业产权转让等重大事项报批制度,加强所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三是拓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工作。为贯彻落实《中共常州市委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实施意见》(常发[2014]23号)要求,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制定市级国有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推进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工作。 四是探索产权登记工作。根据部省统一部署,开发企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逐步开展事业单位所属企业产权登记工作,核发产权登记证,及时、真实反映企业国有资产产权占有、变动情况,维护国有权益,保障国有产权有序流转。